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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药目录将作重大调整,增补这些品种!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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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办发〔2018〕83号文先后提及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大连市通知明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立医院不占药占比,综合来看,基药目录或强化,目录内部分药品有望迎来利好。


国家基药目录或强化

昨日(8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文件提到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指导性文件,推动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此前一日,8月27日,在“2018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孙春兰强调,加快抗癌药降价、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强化监管等工作,挤压药价水分,确保质量安全。


 

8月22日,更有地方发文称,国家基本药物不占药占比。

 

大连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发布通知称,国家基本药物和公立医院在门诊中使用的属于医保目录中按照高值耗材规定进行管理的药品(主要是肿瘤靶向治疗药物)不纳入公立医院药占比计算范畴。


目录内药品有进有出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可能出现哪些调整呢?此前的意见稿部分透露了方向。

 

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流出。

 

据悉,意见稿主要聚焦在调整包括完善药物目录管理机制,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调整,慢病用药等方面。

 

在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

 

原则上三年调整一次。对于新审批上市、疗效较已上市药品有显著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可适时启动调入程序。

 

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可能涉及消化、呼吸、感染、神经、心血管、内分泌、肿瘤、血液、儿科等类别。

 

将坚持调入与调出并重,并优先调入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可治愈或有效改善生命质量、成本效益比显著等疗效确切的药品。

 

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经评估不宜再作为基本药物的,可被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质品种所替代的药品则是调出重点。

 

对临床诊疗用基本药物,经过医保部门的程序之后,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药。


此外,通过财政全额保障或医保全额报销等方式,选择部分基药向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患者免费提供。


一度被弱化

所谓基本药物,是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的概念,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2009年8月,原卫生部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此,我国开始启动基本药物制度。

 

2012年9月21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经原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2014年,原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不鼓励基药增补

 

2015年1月,国家卫计委发布《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涉及的基药政策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咨询师王宏志向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与国际上的基本药物制度不同,我国的最初基本药物制度除了目录外还有四个特点,一是零差率销售,二是双信封采购,三是基层机构必备,四是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其它药物。

 

“从现在看上述特点已经逐步消失,基本药物的特征已经不明显。首先现在几乎所有药物均实行零加成,其次随着低价药政策的实施,双信封采购也不再全部实施,再次因分级诊疗需要基层全部使用基本药物的规定也被突破,最后报销比例无明显差异。目前药品的定价、采购、报销相关职能均在国家医保局。”

 

也就是说,如今的两保合一、分级诊疗、基层配备使用一定比例非基药等政策,对基药目录的作用有所削弱。

 

此次,国家重提调整基药目录,将可能强化基药目录的作用,而辅助用药、中成药、慢病用药、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临床疗效明显的药品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国家基本药物面临大变革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以及国家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导致第三版基药目录迟迟未见出台。从这里面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国家基本药物面临大变革。

我国自2009年实施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基本药物目录作为其中非常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为医药界所关注。2009年第一版是共有基本药物品种307种(其中化学、生物药品205种;中成药102种);2012年第二版增加到520种(其中化学、生物药品317种;中成药203种)。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基本药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3年调整一次。以此来看,第三版基药目录应该在2015年出台,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以及国家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导致第三版基药目录迟迟未见出台。从这里面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国家基本药品目录面临大变革。到底会有怎样的变革呢?

基本药物目录收缩几乎不可行

在所有的变革中,基本药物目录收缩这个可能性最小的。一个是目前老百姓的用药范围比当前的第二版基药目录所能提供的品种需求都要多。要基药品种减少势必面临老百姓的反对;二是如果基本药品目录收缩会带给各级医疗机构更大的压力;三是会给医药企业带来压制,给整个医药产业的良性发展套上不应有的枷锁;四是各地在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的基础上还有相当数量的增补品种,这种现象本来就是对基本药品品种不足的一种变相补充。如果国家基本药物要再收缩,势必会导致各省增补品种的进一步反弹;五是医疗体系建立后,有城镇职工医保药品目录、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等,这些目录的用药品种都远大于基本药物目录要求。因此,在全面提升老百姓的社会保障的今天,缩减基药目录不太现实、也几乎不可能!

基本药物目录不会维持现状不变

从2009年的第一版到2012年的第二版,基本药物目录根据市场反应、医疗机构和老百姓用药的实际情况做出了积极地调整。从307种增加到520种就是这种良性互动的体现。这说明了基本药品目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有一个现象值得医药界关注的是:在第二轮基药目录调整的同时,各省增补品种并没有同步出现大调整的情况。这有可能说明一方面基药目录增加的品种得到了认可,另一方面,省增补品种可能受到一定的政策抑制。而受到医药界重视的、本应该在2015年出台的第三版基本药物目录却迟迟未见出台,以至于第二版基药目录一直使用到现在。

而不久前,有传闻卫健委召集有关专家进行第三版基药目录的座谈会。有业内人士表示,临床专家已经开始陆续提交推荐品种,大概已经提交了600多个品种。另一个与基本药品相关的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期对药品问题的调研也不少。这表明了基本药品目录维持现状不变的局面不会太长久!

基本药物目录放开的可能性非常大

既然基药目录收缩不可能,维持现状又面临着实际需求和医疗保障逐步统一的压力,所以只剩下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基药目录放开。其实基药目录放开从国家两个文件中就可见一斑。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就要求落实医联体内用药统一,保障老百姓的用药需求。二是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快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用药衔接。这很可能是放开基药目录的信号。目标明确了,只不过是到底选择一次性到位的全部放开,还是小步快走的逐步放开两个不同的实施路径罢了。

从当前的实际来看,不少省份已经开展了放开基药目录的探索。目前部分放开基药目录的省份有:2016年7月,江西明确允许基层医疗机构在医保药品目录中配备30%至40%的非基本药物;2017年7月,青海允许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在医保药品目录中配备一定数量和比例的非基本药物,比例不得超过20%;2017年7月,山东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非基本药物采购比例不得超过30%;2017年8月,宁夏21种大病病种的诊疗用药不计入基药采购金额占比,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

而完全开放基药目录的省市有:2017年4月,北京市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采购平台合二为一,实现用药完全一致;2017年6月,广东省卫计委下发文件全面放开了基层用药;2017年8月,辽宁省发布文件,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实行统一采购平台、统一采购目录; 2018年1月,天津发布文件从2月1日起,天津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范围,与二、三级医院用药全面衔接。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全部统一,基层用药不再受限。

但是基药目录放开牵涉面甚广,而且国内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省医保支付能力有强弱。短期内完全放开会有很大压力,所以,基药逐步放开的可能性更大。然后随着医保局的逐步发展,会逐渐放开基药目录,并将基本药品目录、城镇职工医保目录、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目录统一起来。到那时,基药目录可以说是完成了真正的使命。

来源:医药地理 中国卫生 赛柏蓝